共招138人,2个职位
报名时间:2023-01-03 00:00至2023-01-11 12:00
缴费时间:2023-01-03 00:00至2023-01-11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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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教学工作需要,常山县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保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计划
1.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70名。
2.劳动合同制保育员68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
①年龄和户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1日以后出生)。有三年以上幼教工作年限(以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时间认定)且具有三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县内在岗幼儿园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②学历和教师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音乐、美术、体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具有常山户籍的(含常山生源地的应届生)或配偶为常山户籍的,学历可放宽至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核合格证明》的也可报名,但需同时具备相应等级普通话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被录用者须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2.劳动合同制保育员:①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1日以后出生);②户籍不限;③高中及以上学历;④持有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1.网上报名及缴费。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请考生认真对照报考条件进行报考。网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1月11日12时整。扫描或长按识别“报名二维码”,自助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通过支付宝扫描“缴费二维码”自助缴纳报名费每人150元,缴费时请务必通过支付宝缴费页面“添加备注”功能标注报考岗位、考生姓名和手机全号(例:幼儿教师张三138XXXXXXXX、保育员李四135XXXXXXXX)。低保户家庭的考生先缴费,再凭县民政部门颁发的2023年低保证办理退费。缴费时间截止到2023年1月11日12时整。
2.组织考试
完成网上报名和自助缴费的方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对象均视同符合报考条件。后续环节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并不予退还报名费,由此造成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
报名人数超过招考计划2∶1的须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2∶1的直接全部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常山政府网(http://www.zjcs.gov.cn/)和“常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报考者延误考试时间等造成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自动放弃面试的不予退还报名费。
3.资格审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对象。通过资格审核的当场发放体检通知单,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核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资格审核相关事项请及时关注公告。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一份(为提高效率,方便审查,请按顺序整理,②至⑥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①《常山县2023年春季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招考报名表》(附件1)《常山县2023年春季劳动合同制保育员招考报名表》(附件2);②身份证(委托报名者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核合格证明》、保育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⑤普通话等级证书(持国考合格证报考的幼儿教师须提供);⑥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户口本首页、本人或配偶页;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教师职称证书等)。
4.组织体检
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不予聘用。
5.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6.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在常山政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
因个人原因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经体检、政审考察、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和保育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视为违约并按聘用合同中的特别约定条款执行。
四、其它事项
1.从2023年开始,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待遇由县财政按年人均10万元予以保障,劳动合同制保育员待遇由县财政按年人均5.5万元予以保障,待遇标准今后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2.本次招考录用对象将在2023年春季学期上岗,不能正常上岗的对象不得报考。不服从县教育局工作安排的人员不宜报考。
3.本次招考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考教师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常山县教育局无关。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5.本次教师招考相关信息均只通过常山县政务网和“常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6.本公告相关条款由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常山县政务网网址:http://www.zjcs.gov.cn/
县教育局招考咨询电话:0570-5016926,5022908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山县教育局
2023年1月3日
附件1:常山县2023年春季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招考报名表.docx
附件2:常山县2023年春季劳动合同制保育员招考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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