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新安江库区建设有限公司为淳安县民政局下属国有企业,由于报名人数经审核后未达到开考条件,现因工作需要,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能力条件,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工程管理技术人员(1名),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者),男性,全日制本科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本科所学专业要求为:三级专业目录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不限、三级专业目录土木类不限、三级专业目录水利类不限、三级专业目录建筑类不限,懂工程预决算、日常工程监管等。
2.办公室文职(1名),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者),男女不限,全日制本科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本科所学专业要求为:三级专业目录中国语言文学类不限、三级专业目录法学类不限、三级专业目录新闻传播学类不限,懂各类文稿起草,熟练计算机办公应用等。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6日起至2023年1月13日止。
(二)报名方法和地点:填写招聘报名表,携带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照2张到淳安县新安江库区建设有限公司(新安东路491号9楼 911 室)资格审核,各岗位最低报名人数达1:3方可开考。
(三)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由我公司组织,笔试题由第三方统一命题;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分数100分,占总分50%。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由我公司组织,面试题由第三方统一命题。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数100分,占总分50%。
(五)体检:根据报名者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考察: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折算出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有无违法违纪情况、以往工作学习表现、道德品质、社会表现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七)公示: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上公示5天。
(八)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试用期 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参照《国有企业》和淳安县新安江库区建设有限公司正式在编人员同等标准计发薪酬及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淳安县新安江库区建设有限公司,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
2.联系电话:0571-64813787,15905812177
联系人:徐先生
淳安县新安江库区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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